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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AA相约] 5月2号林州黑龙潭休闲一日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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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4-29 17:51:5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5月2号林州黑龙潭休闲一日游         
活动时间: 2014年5月2号
活动人数:25人,短信报名:18739377729
缴费地址:车上缴费,
A费:预交75元 多退少补。
活动安排:中原影都5.20 会展中心5.40(过时不侯)。
活动强度:中下
重要提示:如因个人因素退出不参加的一样扣除车费,根据产生的A费退还其它费用。
特别提醒:请尽量穿着、携带专业登山装备,登山鞋、登山杖、登山背包、速干衣裤等,可以使您行程更安全和舒适。须携带防晒用具、雨衣、垃圾袋(请将垃圾随身带走)。中餐自备。 天气炎热,请一定带足水,矿泉水最少4瓶以上(最少2L水)。特别注意:下山路请带护膝。
注意事项(报名前必读!):
1. 请在充分认识到户外活动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前提下,自愿参加、风险自担、责任自负。
2. 请爱护野生动植物,保护自然环境,顾及他人,互相团结。
3. 要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,有必要时应携带相关的药品。
4.欢迎新朋友的参加体验、欢迎老朋友的参与指导。
5. 不能听从领队指挥者,没有团队精神者,不懂得乐于助人者,禁止参加。
6. 请千万不要把体育范畴的户外运动和常规旅游混淆,旅程的快乐与舒适,来自于大家的共同努力。
7. 保护自然环境,是户外人的传统美德,请牢记:在大自然中,除了脚印什么都不要留下,除了照片什么都不要带走。
【免责声明】:
本次活动为AA制活动,活动自身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料性,参加活动者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,因个人因素导致的意外事故及刑事责任的自己负责。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。谢绝身患不适合参加户外运动疾病的人士参加,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,召集人或领队不承担赔偿责任,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,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领队声明。代他人报名者,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,召集人或领队同样不承担赔偿责任。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,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、收队及财务官。
如因天气变化或报名人数太少组织者有权取消本次活动。
活动的发起者和参加者本着自由结合、自愿参加、风险自担、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,因为户外活动具有相当的危险性,在参加时请注意安全,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、责任和义务有充分考虑。
希望大家自行购买保险(建议经常参加活动人员购买年险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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